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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狩猎(2/2)

话说这波浪形的剑刃着实锋利,堪称肉眼可见的吹毛立断。

岩鼠们在征得林鸦首肯后,蜂拥而上,它们可不在乎什么生肉不生肉,满嘴血渍的样子倒是有点瘆人。

接下来就要思考自己该怎么处理这野猪肉了。

在林鸦的印象里,野猪肉烹饪之后会很好吃,而且也贵得要死。不过他并不擅长厨艺,而且还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任何烹饪都需要生火,自己靠俩双爪子咋钻木取火啊。

尬住了。

虽然林鸦很相信自己的消化能力,就算生肉下肚也全会变成营养。

其实这也算智慧的代价,只要脑中对美味没有概念,东西只分可吃与不可吃,就没这种劳什子事。

但有了智慧后,追求更美味的食物就成了一种硬需,尤其像林鸦这种穿越者,他对美味的食物记忆很深刻,实在惦记得很。

先给野猪放放血吧,肉的绝大部分腥味来自于血液,烹饪中有一环节叫做“焯水”,浮在上面的那些玩意,其实就是血沫和一些杂质。那玩意不焯一下,很影响口感和味道。

正巧自己刚刚把野猪的两条腿卸了,只要把它吊起来就可以自然放血。

不过手头没有绳子,得寻找一下有没有藤蔓一类的东西,可以充当绳子用。

就在林鸦四顾寻找时,他发现不远处的一处灌木中有一双散发着幽光的眼睛,正贪婪地盯着那野猪肉。

林鸦本打算动用“群兽之王”的权能让那双眼睛的主人现身,然而“群兽之王”并没有生效,他立即意识到自己遇到拥有神智的妖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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