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裕罗之议(二)(2/2)
这可是在大宋朝第一份的先付款后提货的合约啊!让他们改变生意习惯太难了。只是崔天赐若不坚持,以父亲的性格将来肯定会被欠款。虽说现在家底比较厚,但欠款可是个无底洞啊。早晚会被拖垮的。
现在能防患于未然,那是再好不过了。崔天赐也有很大把握他们会签约,因为崔天赐给出的价格确实够优惠够有吸引力。作为商人,他们不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的。
签约的过程很顺利。崔天赐拟定的合同也很公平。约定好交货日期后有十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到后,若是买方为及时付清余款,定金归卖方所有。反之十天内卖方未能按时交货,不但要讲买方的定金退回,还要赔付定金同时数额的钱财给买方。
条款合情合理,自然也都没有异议,一式两份,签字画押,合约算是签成了。
崔天赐又表明这个价格只针对他们六位,其他人等一概不享受这种优惠。而且保证货源优先供给他们。
这对诸位东主又是一个惊喜,让因为需要预付定金显得兴致不高的东主们又兴奋起来。
签完约,又商量起运输的事宜。崔天赐建议用张金来的船走水运。诸位东主听了张金来的报价,盘算了一下,纷纷赞同,这样算下来,运费只需要成本的半成,傻子才不答应呢!
张金来也是笑逐颜开,这小侄子一句话便给他多了个固定的进项,反正他每个月也要派船进货,其他东主的货算是捎带,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运费可就全是赚的了。这小子靠谱啊!
其他东主也是满意!这样皆大欢喜的结局自然是崔天赐乐意见到的。接下来的崔府的家宴自然也是吃的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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