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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要命的小方(1/3)

本来我很确定,慕容燕和慕容嫣是一个人的两个性格。

可当我遇见一个人的时候,我就有点不自信了,然后也才发现,这个世界的确有着太多的疯子。

鹰在盘旋,盘旋在艳蓝的穹苍下,在等着食他的尸。



他还没有死。



他也想吃这只鹰。



他们都同样饥饿,饿得要命。



在生存已受到威胁时,在这种威胁已到达某种极限时,一个人和一只鹰并没有什么分别,同样都会为了保全自己而伤害别人。



他很想跃起去抓这只鹰,很想找个石块将这只鹰击落,平时这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现在他已精疲力竭,连手都很难抬起来。



他已经快死了。



江湖中的朋友如果知道他已经快死了,一定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惊奇,很悲伤,很惋惜,一定也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愉快。



他姓方,叫方无应,大家通常都叫他“小方”,要命的小方。



有时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要命的人,奇怪得要命。



他已经在这块没有水,没有生命的干旱大地上挣扎着行走了十几天,他的粮食和水都已在那次风暴中遗失。



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一柄三尺七寸长的剑,和一条三寸七分长的伤口,惟一陪伴在他身旁的,只有“赤犬”。



“赤犬”是一匹马,是夜不皈送给他的。



夜不皈是关东万马堂的主人,对于马,远比浪子对女人还有研究,就算是一匹最顽劣的野马,到了他手里,也会被训练成良驹。



他送给朋友的都是好马,可是现在连这匹万中选一的好马都已经快倒下去了。



小方轻轻拍着它的背,干裂的嘴角居然仿佛还带着微笑。



“你不能死,我也不能死,我们连老婆都还没有娶到,怎么能死?”



烈日如火焰,大地如洪炉,所有生命都已烤焦了。几百里之内,都看不见人踪。



但是他忽然发现有个人在后面跟着他。



他并没有看见这个人,也没有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但是他可以感觉得到,一种野兽般奇异而灵敏的感觉。



有时他几乎已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很近,他就停下来等。



他不知有多么渴望能见到另外一个人,可惜他等不到。



只要他一停下来,这个人立刻也停了下来。



他是个江湖人,有朋友,也有仇敌,希望能将他头颅割下来的人一定不少。



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跟踪他?是不是要等他无力抵抗时来割他的头颅?现在为什么还不出手?是不是还在提防着他腰边的这柄剑?



又挣扎着走了一段路,他总算找到了一个可以遮挡阳光的沙丘。



他在沙丘后的阴影中躺了下去,那只鹰飞得更低了,好像已经把他当作个死人。



他还不想死,他还要跟这只鹰拼一拼,斗一斗,可惜他的眼睛已经渐渐张不开了,连眼前的事都已变得朦朦胧胧。



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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