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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家规(3/3)

么多孩子,但是也都在某人的怂恿下被送出了家门,情况也都和李家的孩子差不多。但是在后世,也有人不愿意以家族姓氏出现,以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甚至祖奶奶的姓氏在社会上生活,相当混乱,当然,更多的还是以家族姓氏生活的。李家的女性直系成员中没有做家族长的,但是她们的后代,只要愿意成为李氏家族的族姓成员,照样有权利成为家族长,但是也有人自愿放弃这个权力,转成为李氏家族的分系旁支。屈服于他们老祖先的安排,也为了体验他们祖先们独自生活的经验,每一个李氏直系成员,都在15岁左右离开家庭而独立生活,直到大学毕业,有许多父母舍不得孩子们离开身边,但是又无能为力,谁让他们生活在一个怪异的家庭呢,上天注定了他们与众不同;这也使得他们对其他还没有离开家的孩子异常的亲热,毕竟都是李氏子弟,转移一下情感也是很好的(李氏内部琪氏有很深的血缘关系,据某个好事者统计,每一个李氏直系成员都和李梦泽有血缘关系)!几乎每一代都有使用别姓生活的,但是担任家族长的只能使用李姓(不然,会闹笑话的)。

对于犯错误的家族成员的惩罚,不管其错误的轻重,也不管其是否被驱逐出家族,李氏都有这样的规定,“凡李氏子弟,都有平等的家族权利,不因为其父母的所作所为而被剥夺,但是凡有自动放弃家族成员资格的,一旦连续三代如此,将永远丧失家族成员的正常权力资格”。这也是李氏家族的一条非常重要的规定,即使是他们犯罪了,只要本身不被驱逐出家族,虽然会受到一些惩罚,但是仍然享受家组成员的正常权力,甚至拥有成为家族长的可能,他们的子女也和其他人一样,拥有平等的家族直系成员的权力;即使是开除出了家族,他们的子女也照样是李氏家族的直系成员,拥有和其他直系成员相同的权力,据说这叫做“罪不株连,祸不及下一代”。据说曾经有被驱逐出家族的成员的儿子继位为家族长的,即使是三代连续犯错误,第四代照样还是李氏的直系成员,只是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过而已。但是,李氏对拒绝承认家族的成员是毫不容情的,一旦连续三代都行使了某个权力,家族会自动剥夺这一脉的家族成员权力,之后,他们可以转成为家族的旁系,也可以完全脱离家族。或许是人性善良,或许身为李氏成员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一直没有出现过连续两代人宣布不接受李氏家族族规约束的现象,这条家规也表现出李氏家族的宽容来,对犯错误的人,不离不弃,即使是当代人被驱逐出了家族,他们的孩子照样受到家族的重视。

对于家族成员的核心及其族长是如此规定的,“家族成员,凡有能力者,必须为家族利益效力,为家族全体成员及未来谋利,组建成核心管理层,核心管理层不享有特殊权力;家族长必须为家族利益效力,不拥有家族财产的私人继承权力,但是拥有全权的管理权,受到核心管理层的帮助,并受到他们的监督,必须照顾整个家族的利益,为家族下一代的成长尽职尽责”。李氏的核心成员及家族长都是一些费神费力的人,除了家族长拥有一些特殊权力之外,其他人都和一般成员无异,这是为了防止个别人谋私利,他们的行为受到全族人的监视,他们得为全族人谋福利,压力非常大。尤其是家族长,责任更加重大,是整个家族中最核心也最累的人,他为世人所瞩目,却有苦自己吃。家族长是李氏家族中最不受人欢迎的职位,曾经多次出现过拒绝担任族长的例子,但是大多数家族长都是主动承担这个重任的,只是很少出现过争夺家族长的现象。李氏家族的历任家族长中,曾经有人为了“家族利益”甘愿放弃正常人的权力,触犯国家法律,成为“罪人”,甚至被司法机关处于严刑,但是李氏从来没有放弃过“家族长”,自有人出来顶替家族长的职位。让对手们不得不佩服的是,李氏曾经有连续两任家族长在监狱中度过余生,而且他们还是同一代人!平常情况下,家族长是代代相传的,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也有同代人先后担任的;当然,如果家族长要是严重违反家族规定,惩罚也极为严厉,虽然不会被驱逐出家族,但是终身不得与外人接触,孤苦一生!

李氏的族规倒不是很多,规定的也不是很详细,留给后代比较大的自主权力,当然,也为历代家族长留下了增添的余地,“事么,不能做绝了,总得给后人留下一些”,李梦泽是这么对几个犹未满足的女人说的,何必呢,家族又不是一个牢笼,她是全家人的避风港,是他们在险恶世界里的一个栖息之地,没有必要让他们那么辛苦,总不能把后世子孙逼得没有立身之地吧!是啊,只要能保证他们长期生存下去,不被人欺负就行了,作为父母,难道还有什么要求么?于是,这么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更有李家独特魅力的族规就这么出来了,虽然还不是很完整,“差不多了吧”,所有看到的人都这么哭笑不得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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