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第七十九章 庭审(1/3)

一行四人离开州,顺道又去观看了南省的高中足球联赛。这时候,正值春季联赛末期,参加这个赛段的都是比较有实力的强队,所以比赛比较激烈,吸引了一大批观众,使得场面非常红火。现在正在进行的是半决赛,四个参赛球队争夺最后的决赛权,几个人看了其中的一场,都为这些少年们的球技和拼搏精神感动;结果赢得比赛的是上一届联赛的亚军,以4比2的比分淘汰了这届比赛的一匹黑马。由于他们有意表露了身份,结果引起了比较大的轰动,特别是两个球队的少年们一致要求和他们合影留念。这样的事情,李梦泽平时是不会答应的,但是这次欣然同意,但是他并没有对联赛发表任何的意见,严格遵守了仙女公司的章程。陈海丽对这样的事情比他看重的多,因为这是在公众场合与丈夫的第一次正式合影,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以妻子的身份和丈夫合影,意义非同寻常,所以把这张含有自己身影的照片长期保存。李家的几个女人都有一些有特殊意义的纪念品,比如司马晓玉和刘韵的与小外甥的合影,景雯在老家时拍照的相片等。

回到京的李梦泽匆匆安抚了妻小,就准备开始他的第一次出庭了。说是第一次出庭,一点也不为过,因为他从来没有去过法庭,对这个地方是既好奇又畏惧。司马晓玉要进行她的第一次主辩护律师之旅了,考上律师一多年来,曾经多次以副手的身份出过庭,这是第一次以首席辩护律师的身份进行辩护。这在家里也是一件大事,不仅她本人重视这次出庭,全家人也都纷纷给予鼓励,有人建议组建一个亲友团去给她助威,刘韵还建议把孩子们也都带上,但是她的建议没有一个人支持,最后决定由李梦泽一个人去法庭,代表全家人支持她的初场考试,也正是为了这件事情,李梦泽才从州匆匆赶回!

李梦泽对案子并不熟悉,只是知道这件案子是与刑事和经济都有关,司马晓玉是作为被告一方的辩护律师,她的对手比较强,是一位出过多次法庭的30多岁的男人,据说其辩护的成功率相当高,是一个比较有名望的律师。司马晓玉也不是没有名气,单单她的某人的夫人之一的身份,就为她挣了不少名气,另外她参与的几次谈判也使她在一些圈子中很有名气,但是这些名气要么不管用,要么很少有人知道。在法*,不管你是谁,讲究的是案件本身的利与弊,还有辩护律师自身的实力。律师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为法律伸张正义,但是做得更多的是在找法律的漏洞,使一些含糊不清的解释偏向于自己有利的结果,而达到这种效果的关键就是律师本身的修养和经验。一个学识丰富、见多识广和思维敏捷的律师是法庭的宠儿。

李梦泽认为他的女人是最好的律师,但是比较理性的他,也知道女人在法律界并没有什么名气,而如今让她面对一个非常有名气的律师,那么就说明阳光律师事务所本身并不看好这个案子。一个律师事务所对一个绝对没有成功可能的案子是不会接的,而对一个成功可能性不高的案子则是冷淡处理,现在司马晓玉就在为他们的事物所作牺牲,当然全家人都知道这是女人自己主动要求的。他虽然对女人有信心,但是对事务所没有信心,如果在法*没有出现一开始就倒向阳光方面的场面,那就表示阳光方面根本就没有刻意讨好仙女公司的意思,并没有刻意支持仙女公司的主人之一的司马晓玉。他虽然不要求人人对他们恭维、顺服,但是就像一切有权有钱和有势人家一样,免不了要渴望得到与他们的权势相匹配的社会地位,在这方面他也不能免于世俗。不过,他相信女人的能力,相信这个可爱的女人能够成为一名大名鼎鼎的律师,有时候他对自己女人的了解甚至要远远超过对其本身的了解。

法庭里观众席上的人倒不少,有原告方的人,也有被告方的,也有一些中间人士,比如他,更有一些记者。据说现在的庭审公开性越来越大,许多庭审已经允许记者进入法庭现场了。李梦泽到的比较早,他是和李富军一起来的,并没有和司马晓玉走在一起,该鼓励的话早已说过了,没有必要再送她进法庭,何况他也不喜欢这样的形式。随后到达的人也似乎对他这位名人不怎么了解,这也难怪,这时候还有谁会关心别人呢,只是有几个记者模样的人向他看了又看,但终究限于法庭的纪律而没有什么过激行为。

法庭首先进行了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陈述,提出各自对案件的看法,提出自己的观点以及要求。这大概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至此,李梦泽对这个案子有了一些了解,凭他对法律知识的一知半解的了解,似乎这个案件对被告方不利的因素要多一些,但也不是没有一点胜诉的可能。从原告的陈述中,可以发现被告方完全是应该败诉的一方,而从被告方的陈述中,则可以看出被告方也不是完全被动,不是要被人一锅端的模样,如果双方还有一些没有表露出来的证据,胜负当在*分上。

李梦泽有点搞不懂律师们为何会那么一身打扮,他知道公检法部门的律师的服装都是西装领带,也比较习惯于这种打扮,但是对私人律师们的行头感到不习惯,尤其是看到司马晓玉的一身行头,与她的娇俏根本不相吻合,至少他现在看不惯,“有点滑稽的感觉”。实际上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