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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人呢?!(1/2)

看着老程为了尝试新酒不要命的样子,马野心中一阵的感慨。[书库][].[4][].[]那些试图将程咬金至于死地的人实在是太笨了。想要对付他,貌似只要从酒中下手,事半功倍绝对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马野对于程咬金在大唐的地位还不是非常了解。

程咬金名头响,可不是因为他真的有什么高深的本事,真动起手来,也就那么回事儿。最重要的是这老家伙的人缘好。

年轻时候豪爽大方,不拘节,而且用后世人的话,这家伙就是一个直脾气、热心肠。大家都知道他那张嘴巴讨厌,但是人心眼绝对不坏。

唐朝的朝堂之争,丝毫不弱于其他任何朝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有李二这个皇帝做榜样,好像兄弟抢夺哥哥的江山已经变成了大唐的习惯了。朝堂争斗一直都是血淋淋的战争。

官武将们为了争夺各自的话语权,更是不遗余力,加上国舅党、瓦岗党等不同的团体的存在,让这种争斗更加的残酷。不过老程在所有派系中的人缘都是一样的好。即使是当年的长孙无忌等人,对老程的评价也就是:这个家伙!

至于大唐周边所谓的心怀不轨的国,有经历也会放在诸如薛仁贵这样的大将身上,才不会对程咬金有什么想法。

换句话,老程在任何人的眼中,都是两个字:无害!

李治包括后来的成了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的武则天,对于程咬金也没有所谓的畏惧,而是一种尊敬。

种种情况下,老程成为了大唐朝中,最怡然自得的一个人,谁会没事儿吃饱了撑的,去陷害一个无害的人呢,何况,这个人的影响之大,还绝对不亚于任何的一个皇室成员。只要稍微有点儿脑子的人,就不会做出这样得不偿失的事情来。

半瓶啤酒对于老程来,如果排除味道的因素,和凉开水没什么区别。瓶子里已经空空荡荡了,老爷子还仰头努力的舔着瓶口。

“还有没有了?”

“没了,如果老爷子您喜欢,下次来的时候,我给您老多带点儿!”

“行,我看行!”

完,蒲扇大的大手一把拍在了马野的肩膀上,那力气头儿差点直接把马野拍到地底下去。

“喝了你的好酒,我老程也要有所表示,走,我请你到郊外好好吃一顿野味去!”

安排手下到皇宫中给皇帝李治打声招呼,然后拉着马野,带着老彪和另一个年轻点儿的亲兵向郊外的方向跑去。

马野对于这个粗线条真是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不过更多的还是一阵欣慰。

不管是虚构的,还是在真实的历史中,马野认可的人虽然不少,但也绝对不是很多,这一次见到了程咬金,还真是没有让他感到失望。

那种从骨子里透漏出来的豁达,令马野真的感觉到了什么叫做相见恨晚了。更何况,程咬金在朝中可是非常有地位的,从这个大老粗的嘴里,应该能够得到非常有价值的信息。

无论是从哪个角度上来看,马野都应该和老千岁打好关系,不要老千岁主动喊他喝酒了,就算老程不,马野都会想办法跟着老爷子亲近一番。

对于老程不上朝这样的事儿,在李治那里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这个老头上朝也就是讲讲瓦岗寨的评书而已,他不上朝正好,落个耳根子清静。至于老爷子和什么人,到什么地方去,万岁爷忙着呢,才没心思关心他呢。

按照马野的想法,是和老千岁找一个酒楼之类的地方好好吃一顿。第二次穿越到古代,而且还是大唐盛世,还应该多长点见识,不只是酒楼,听唐朝的**也不错……

没想到老程一巴掌就把马野的建议给拍飞了:

“你那地方干嘛,乱乱糟糟的。从前每一次在酒楼吃饭,结果都他奶奶的让人有些不爽,郊外,听我的,到郊外去!”

完还好心的询问马野用不用骑马之类的,马野笑呵呵的摇了摇头,跳上了自行车,悠哉悠哉的骑行。

老千岁的眼睛瞪得更大了,看着坐在自行车上的马野,用手摸着自己的下巴:

“咦,好玩啊。”

带上两个贴身士兵,纵马围着马野的身边转,那眼神就好像是一个孩子看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玩具一般。

“挺好玩,这玩意真挺好玩的,能不能快一点儿?”

老家伙还真是玩心大起,自行车在他的心中已经直接和玩具划等号了!

马野嘻嘻一笑:

“老千岁,我当然还能够快一点儿,不过这太快了,恐怕就没影了!”

“没影了?怎么会?切,是怕我老程追不上吧,真是瞧人。”

完,蒲扇大的巴掌在坐下的大黑马脑袋上拍了一巴掌:

“大老黑,别给我丢人,盯准了这子,别坠了我们爷俩儿的名头!”

爷俩儿?

马野对于程咬金和马的这个称呼感到一阵的无语,看老爷子一大把年纪了,估计孙子都不了,不知道他的孙子看到了大老黑应该怎么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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