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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反击,悔过!(2/2)



她想要解释,但是看着自己女儿一脸病容,眼睛却炯炯有神的看着她,她张大了嘴巴却说不出一个字。

“我知道了,我不告他,你带着他回老家吧,高利贷的事你也别来找我,我知道你自己的存款完全够付这些钱,你不是常说你的所有东西都是为你儿子筹备的吗,现在它派上用场了,还有我上大学期间不会再往家里寄钱了。”

她真傻,居然还对着名义上的母亲抱有期待!

程远一听不往家里寄钱了,他暴躁的吼道:“程遥,你还是人吗,你凭什么挣钱了不给家里,自己一个人在外面逍遥自在。”

“我逍遥?程远,托你的福,我现在还欠人两万多块钱,要说自在,自从有你这个弟弟之后,我就没自在过!”

程远还为着打钱的事和程遥争辩,方倾卿却在旁边笑了,整个病房除了程远吵闹的声音还夹杂着笑声,场面看上去着实诡异。

江静安抖了抖身体,靠近梅思纯说:“这是我见过最热闹的病房!”

徐玄参伸手把方倾卿拉进怀里,虚揽着她的腰问:“想到什么了,这么开心?”

方倾卿:“你不觉得很搞笑吗,现在这个时代还有人重男轻女成这样的,放着能挣钱的女儿不疼,去疼一个游手好闲好赌成性的废物,这个废物还屡屡闯祸,唉,可能是真的喜欢帮人收拾烂摊子吧!”

徐玄参配合的说:“谁知道呢,或许有的人就是有些不为人知的小癖好也说不定呢。”

几个人看着小两口假惺惺的感叹,一阵无语,感叹用嘴就好了,咋还上手了呢,这么多人看着呢,抱在一起成何体统,突然觉得眼睛好疼!

方倾卿的话让程母醍醐灌顶,是啊,相比儿子,女儿的确有文化能挣钱,以后给她养老肯定不是问题,再回想一下儿子,二十岁了还要花她的钱养着,没个工作,现在女儿不往家里寄钱了,难道真的要靠她养着这个儿子一辈子吗?

目光看向了程远,他正吼道:“你两串通好的,想在这挑拨离间,想得美,程遥我告诉你,你找靠山了,我比不过,但是你不往家里寄钱,想都别想。”

“原来你是真的傻,你把你姐姐惹火了对你有什么好处,你可能不知道,法律上有个词叫追诉期限吧,就是公安机关还没有立案侦查,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简单来说就是你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可能被判处刑罚却因你的一些原因没有接受处罚,这时国家保留追究你的刑事责任权利,虽然这个权利有期限限制,超过你可能受到的刑罚处罚刑期时,追诉权灭失,但是以你犯的罪,怎么着也要判个十年,也就是说十年内放规矩点,不然你姐姐可以随时告你。”

程远忍不住了,“妈的,我就说你怎么这么好心不告我,在这等着我呢,程遥你真特么不是人……”

方倾卿站累了,觉得一阵腰酸的受不住了,走到床边坐着,淡淡的说:“阿遥,要不你还是告他吧,告到他去坐牢一劳永逸,你能清净十年啊!你放心,律师费我帮你出。”

程母站了起来,走过去给了程远一个巴掌:“够了,你给我闭嘴,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今天就跟我回老家,我帮你把贷款还了,再给你找份安稳工作磨磨你的性子,别来骚扰你姐姐。”

转身又对程遥说:“遥遥,你放心,我这就带你弟弟回老家,不会再来给你找麻烦了,你好好养伤,妈妈……妈妈为这么多年对你做过的事情跟你道歉,对不起。”

“我不想听到任何形式的对不起,我想被对得起!”

许是程远母子走得太快,并没有把听到程遥在后面小声说的这句话。

程遥看着头都没回的亲人,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心疼吗,也没有,或许因为已经麻木了吧!

感谢生活赐我一场惊慌失措!

让我以后能够爱我所爱,活的大方,过得潇洒!

------题外话------

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特地去咨询了律师关于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判刑期限和追诉期限,如果还有不妥当的地方,望指出!

越了解法律越觉得有趣,当初学法律也挺好的,嘿嘿嘿!

大家都要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啊!
本章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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