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17条人命(1/2)
反正有避毒玉佩,听子萌说这个“四花散”对我有好处,我就咕咕多喝了一些,斐申见状,当然是高兴地不得了。
为了下面的剧情,我还不能光喝不“醉”,所以,把桌上的酒喝得差不多了,我就假装被迷倒,趴在桌子上扮演现场道具。
子萌的表演又开始了,说句题外话,要是让她来演电影,别的电影明星估计就要因失业而沦落风尘了。
子萌道:“我哥哥平常酒量很大的,怎么今天喝了这么一点就醉了,你们是不是在酒里放迷药了?”
她这是在推进剧情,好让作者少些废话……
可斐申不愿意,他还有好多台词没说,不过剧情已经不按他的剧本来了,只能即兴发挥,简化台词,道:“姑娘说的哪里话,这酒本身就是上等的烈酒,容易醉很正常,我怎么会给你们下迷药呢?况且,我自己也喝了啊,怎么就没见被‘迷倒’?”
子萌道:“你还狡辩?你就是官府通缉的采花大盗苗非对吗?我哥哥就是来缉拿你的,你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斐申露出狰狞,道:“既然姑娘这么说了,那我就只好当回苗非了!你们还想缉拿我?怎么缉拿?爬在桌子上缉拿吗?那我倒是很乐意呵呵!”
“哼,既然你承认了,那就去死吧!”
我从桌上跳起来,“挣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削向他的脖子,苗非猝不及防,但身手反应倒是快如闪电,危急中向后一仰,我的剑只削掉了他的下巴,不过这也够他受的,他手捂下巴,连话也不能说,刚要向后退,子萌一指头点过去,他的身上顿时燃烧起来,惨叫声像杀猪一样。
我把酒肆里的瓶瓶罐罐全给它砸个稀烂,酒水淌在地上,同样着起火来,然后拉起子萌冲到屋外,我横剑堵在门口,出一个捅一剑,今天老-子怒了!
刚才大补了那么多火系能量,如同上次一样,肚子里翻腾滚烫的厉害,再加上满肚子怒火,我就像杀神一样,乱披风运将出来,狂卷一切。别说这些小混混,就是“一滴血”碰到这个状态的我,也照样老虎变成病猫。
今天我是大开了杀戒,酒肆里面放火焚烧,酒肆外面绝情斩杀,到最后,连老板在内一共十七个人全部死绝,其中最惨的就属苗非,几乎被我砍成人棍,身子还被烧成焦炭。等我的内力泄得快差不多的时候才一招孤注一掷,把这家不知害过多少良家女子的黑店彻底变成碎粉。
我把铁链往苗非脑袋上一套,拉着他赶回衙门,不管怎么说,我还得交差。
路上行人看见我这么凶残,都躲得远远的,唯有子萌不嫌不弃,紧紧抱着我的胳膊,随我一起向衙门走去。
到了衙门,我把苗非的尸体往地上一丢,道:“他就是苗非,手底下还有一帮混混,全被我杀了,理由是当着捕快行凶,蔑视朝廷律令,罪不容恕!”
管事看我满脸煞气,也被吓得战战兢兢,连连点头道:“好,好,杀了就杀了吧,这种人该杀!这是你的奖励!”
“叮!你缉拿采花大盗苗非归案,完成官府通缉任务,但由于你的手段过于凶残,且使他人无辜遭殃,所以奖励恶名声望50000,官府功勋值加200,获得称号:血手神捕!”
恶名声望?我打开属性栏,见声望和恶名声望并列着,数值分别是13000和50000,差距恁大!
「血手神捕」:(唯一称号)
官府对于有重大功劳,但手段过于血腥的新任捕快王小五的特赦令。
功效:对朝廷通缉犯有极大的威慑作用;抓捕罪犯过程中如失手错杀罪犯,朝廷不予追究。
不管如何,这个称号对以后做任务有帮助,虽然凶了点,但有用就好,我是个务实的青年。
本来还打算再接个任务,但游戏外有人找我,我只好安顿好子萌,退出游戏。
“这两天过得怎么样啊?我回首都办了趟差,临走也没来得及跟你说一声。”
原来是肖老爷子,我赶紧道:“您快请坐,自己倒水喝吧,我这也不方便起来招待您,还光着呢……”
肖老爷子哈哈笑道:“那你就好好待在仓里,我还用你招待?今天我带来一个人,他听说你的情况后,非要过来看看你,但是……”
“但是什么?”我很奇怪,吞吞吐吐可不是他老人家的作风。
老爷子道:“但是他也带来一个人,而且是个女娃!现在还在门外,没敢进来!”
我一听急了,道:“您先别让她进来,我披点衣服先,这个样子怎么能见女人呢!”
我跳出游戏仓,从衣柜里找了几件比较松软的衣服穿上,这些都是医生专门消过毒的,然后又在外面套了件白大褂,看起来反倒像个大夫了。
等穿戴整齐,我才道:“她们就在门外是吧,我去迎接下!”
“哈哈,不用了,既然你穿好了,我们就自己进来了!”
随着话音,从外面走进来两个人,一个中年男人,大概50岁左右(也算中年吧?反正看着不老就是了),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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