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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1/2)

那两处,显然也都是暗门了。而且彼此有密道相连。

凡音挑了两把不错的琴,准备收回去,正要付钱的时候明月却先将银钱拍在了掌柜的铺子上。

百里太师府的长孙明月公子,声名在皇城之中是有些显赫的,他主动付钱,没有一家老板敢不收,于是就弱弱的把凡音的钱退了回去。

“这是做什么,我买的琴?”

“我出钱。”

“行。”

凡音把两把琴放回掌柜的面前,“给包好,琴弦上紧,直接给送太师府上去。”

掌柜的为难了起来,左看看,右看看,左看看,右看看……

一边一个是琴楼的老主顾了,经常来光顾。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主儿。

另一边是明月小公子,宫廷里头的红人,太师府上的长孙。

左看看右看看以后果然看出些门道来了。

明月小公子风流倜傥潇洒不羁,这位老主顾音姑娘更是精通音律,貌若仙子。

这两人一站,不就是一对璧人么!

哈哈哈……一家人,就不在乎谁买的琴谁出钱了。

“音姑娘,既然明月公子付完钱了,改明儿小的亲自给您送到府上?”

“他买的琴,为什么送到我府上?”

“这……明月公子送姑娘的礼物么。”

礼物?……哪门子的礼物!

凡音一摊手,把东西往桌面上一搁。

不要了!不要了!我走,走总行了吧。

“唉,姑娘,你的琴——”

明月抱着两把琴追了上来,苦笑道,“这又何必呢。”

凡音驻足,目光漠然,冷冷注视着他,“要不,你还是杀我吧?”

“唉?”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乃兵家常事。明月公子这番追逐不休,我大抵只能理解为,明月公子静待时机,准备一击毙命了。”

“……”

这凌厉的丫头,还精通兵法。可以可以!

难怪阿莲,心心念念,临走还不忘再三嘱托交待。

“我没要杀你,我答应了阿莲……”

“明月公子。”凡音肃容道,“你不杀我,但我不一定不杀你。”



明月愣住。

她是,纵琴阁人。

若央帝要杀了他,动手的,岂不就是她了嘛!

真,为虎作伥。

……

……

莲生鬼破被留在了苍筑关,与司小爷遥遥相望。

据说走了不少的人,新上任的领军是个狂莽汉子,训练方法与小爷截然不同。

受不得气的人,都走了。剩下的一些,大抵是苍城原住民,是为了守家卫国的。

这些人自然也不好跟着小爷走,小爷去的是西荒,是番邦,是外域。

虽然小爷是为了北央缔结盟友而联姻的,依然有许多人不理解他,好好一个筑南王府的独子,老子一没了,就投靠番邦,还做了入赘驸马。

晦气!

西荒的人喜欢打猎,喜欢游牧,喜欢纵马。

西荒的马确实好,要比北央的结实很多。

而且西荒草原肥沃,马匹更精瘦,不需要囤积过多的脂肪以抵御寒冷。

因此鬼部的百鬼夜骑军如此凌冽不可阻挡,是有一定道理的。

司小爷说要训养一支重骑军,要比鬼部的百鬼夜骑更骁勇善战,更驰骋沙场。

羽翎部的人各个面面相觑。

羽翎部并非以善战闻名,而且在西荒的领地上,想要屯兵已经是很难的事情了。

西荒由十三大部落主宰,张牙舞爪虎视眈眈。羽翎能够有今日的规模,还多亏了不知天师运筹帷幄,交际通达,否则——早就成为别人的口中之食了。

“可知道我们羽翎部是怎么存活下来的?我们休养生息,巧妙经营。像你这样的外人,央朝的世家子弟,是不会懂得的!”

说话的人是英花蝉的二哥,英破狼。他是所有兄弟中脾气最冲的一个,也是最能带兵的人。

但是酋长之位是不可能传位给他的,他自己心里也清楚。

就像他刚才所说的,羽翎部依靠的不是善战,而是巧妙经营,巧妙经营首先需要的头脑,冷静,博学。

这一点上,整个羽翎部没有人比得上英花蝉,然而可惜,她是个坡足女儿身。

司幻莲并没有因为英破狼的诋毁而心生不满,反而有些丧气,又要经历一遍了么?

漫无边际的,无穷无尽的,寄人篱下的日子。

在北央的时候,人人嘲笑他是不入籍的小爷,明明血统显赫,与央帝系出同脉,然而却身份低微,连宗姓都被夺去了。

无论功勋威名,三代之内不得入朝为官不得加官进爵,就是做死到土里的低人一等。

可是到了这漠漠大的西荒,却因为是央朝来的世家子弟而继续受人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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